而到了宋代,自然就是我们的蔡太师所提出来的免夫钱,不过讲道理,这里蔡太师应该是剽窃了杨炎的创意。
然后再到金瓶梅作者所处的大明朝,就是前面我们所提到的太岳相公张居正,也是张太师,他老人家所大力推行的一条鞭法。
一条鞭法实施以前,明朝传统的赋役制度是将赋和役分开征调的。
赋以田为对象,分成夏税和秋粮,向田主征收;
役的对象是人丁,官府需要力役时,按户出丁,轮流应役。
官府分别把每户的田地和户口,记录在鱼鳞图册和黄册上,作为征调赋役的依据。
但是这套到后来越来越不给力,朝廷觉得仅仅靠这一套来汲取资源,效率实在是太低了,而且行政手续也太过于繁琐,导致赋税征收成本太高。
所以就有官员开始开脑洞,干脆将民间每年应该缴纳的赋税,按照丁四粮六的比例一块征收,先由大名鼎鼎的海瑞海大人在江南一带试点执行。
然后我们的太岳相公张太师,根据前人的经验,搞了一套一篮子工程。
统计一个州县的赋役,量地计丁,丁粮全部交官,一年中所需的力役,由官府佥募,付给工食费用,其他杂税土贡等也与税粮合为一条,计亩征银,由官府折办,这就是一条鞭法。
不难看出,为了解决徭役让屁民难以承担的难处,朝廷和官府也算是费尽了心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