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不害言术,而公孙鞅为法。术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,操杀生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,此人主之所执也。法者,宪令著于官府,刑罚必于民心,赏存乎慎法,而罚加乎奸令者也,此臣之所师也。君无术则弊于上,臣无法则乱于下,此不可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。(《定法》)
由于这一段话,可以知道,韩非的法术,是折衷了申、商的。因为术是人主驾驭臣下的权柄,法是治民的宪令;术是秘藏于人主的心中的,不是向别人显示的,法是明赏罚的,是不能不向人民显示的。但是,法是随着时令的推移而变化的,不是固定的,所以他说:“夫古今异俗,新故异备,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,犹无辔策而御悍马。”(《五蠹》)排斥儒者的所谓先王之法,应立新圣之法。为要定新圣之法,便不能拘于先王的旧典,所以他说:“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。”(《五蠹》)排斥先王与旧典。韩非的理想,由他的同门李斯实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