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海北县检察长,市委组织部与政法委已经拿出一个方案——建议由市检察院起诉处长许海卫,下派到海北县检察院任党组书记、副检察长,代行检察长职务,待半年后的人代例会再行选举程序。
研究海北检察长人选,是廖志国以书记身份主持的第一个常委会。会上,对这个方案进行解释者并非组织部长,而是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朱玉。
“根据省委组织部、政法委的意见,县级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原则上应实行异地任职制,并在今后三至五年内逐步推行到所有县(市)、区。同时,考虑到市检察院干部年龄老化,业务骨干集中,人员流动性相对不足,已经影响到积极性的调动,因此,提议许海卫担任此职。这个提名,是由市检察院党组推荐,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报与组织部,双方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过例行考察。”朱玉介绍完情况,扭头问组织部长贾大雄:“贾部长,是这样吧?”
“是。基本情况就是这样。不过——”贾大雄话锋一转,说:“这个人选,我们也征求过海北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。于树奎同志提议,在异地任职还没有成为硬性规定前,海北检察长还是应当从当地政法干警中选拔。他们提出了一个人选,是海北县公安局政委、党委副书记顾锋。我们初步了解过,这个同志各方面条件也不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