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的治疗是在孩子的家中进行,用的是他自己的玩具。这个分析是精神分析游戏技术的开始,因为从一开始,这个孩子主要就是通过游戏来表达他的幻想与焦虑,而且我不断地向他解释游戏的意义,结果是在他的游戏中有更多的材料浮现出来。也就是说,基本上我已经在这个病人身上使用了诠释的方法,而这个方法成为我的技术特色。这种处理方法符合精神分析的一项基本原则,也就是自由联想,当我诠释的不仅是孩子说的话语,也解释他玩玩具的活动时,我将这个基本的原则应用在孩子的心理上,而孩子的游戏与各种活动(事实上也就是他的整体行为),是他们用来表达成人借用言语所表达内容的方法。整个治疗过程中,我也受到弗洛伊德建立的两个法则的指引,从一开始我就将它们视为基本法则:探索无意识是精神分析工作的主要任务,而分析移情关系则是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。
在1920年和1923年之间,我从其他儿童案例中获得了更进一步的经验,但是游戏技术发展中确切的一步,是我在1923年治疗一个2岁零9个月大的孩子时所做的精神分析。我已经在我的《儿童精神分析》【也见:《谈儿童抚育》(On the Bringing up of Children, Rickman主编,1936)与《从早期焦虑看俄狄浦斯情结》(1945)。】一书中,以莉塔(Rita)之名提供了这个儿童案例的细节。莉塔的困扰是夜惊(night terrous)和动物恐惧症,她对母亲的态度非常矛盾,同时她黏母亲到无法被单独留下的程度。她有明显的强迫性神经症,而且有时候非常抑郁。她的游戏都受到抑制,无法忍受挫折,这使她越来越难养育。我当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例,因为我分析这么小的孩子,完全是一项新的试验。第一次治疗似乎印证了我的担忧,当莉塔和我被单独留在育婴室时,她立即表现出了一些我认为是负向移情的迹象;当时,她焦虑而沉默,随即要求去外面的花园,我同意了,并且随她同去(我要补充的是,在她的母亲与保姆看来,这是失败的迹象)。在10—15分钟后,当我们回到育婴室时,她们很惊讶地看到莉塔对我相当和善。对这种转变的解释是:当我们在外面的时候,我曾经解释她的负向移情,这再一次违反了一般的做法。从她说的一些事情,以及她在开放空间里比较不那么害怕的这个事实,我的结论是:当她单独与我在房间的时候,她会特别惧怕我可能对她做的某些事情。我解释了这一点,并提及她在夜里的惊吓,我将她怀疑我是一个具有敌意的陌生人联结到她的恐惧:夜里有坏女人会在她一个人时攻击她。在这个诠释之后几分钟,当我提议回到育婴室时,她立即同意了。如我之前提到的,莉塔在游戏方面的抑制是明显的,她除了强迫性地帮洋娃娃穿脱衣服之外,几乎什么都不做。但是,我很快了解在她的强迫症底下隐藏的焦虑,并且诠释了它们。这个案例加强了我那正在成长的信念:对儿童进行精神分析的前提,是要了解并且诠释那些幻想、感觉、焦虑,以及游戏所表达的经验,或者是(如果游戏被抑制了)造成抑制的原因。